7月1日,管委会办公室会同督查室随机抽取5个部门及20家基地企业作为评价主体,按照从严治党、工作效率、沟通协调、服务态度、内部管理及廉洁自律等六方面对各部门(单位)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工作进行群众评议。
近期,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暂行)》,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平时考核的要求,推动考核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通过考核进一步促进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提高各部门服务质量,提升管委会营商环境,打造服务型园区。
实施方案在总结借鉴其他单位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平时考核工作职责、考核内容、指标设置、考核程序、等次确定、结果运用、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规定予以进一步规范完善,注重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力求客观公正、精准科学,体现分类分级、简便易行。
实施方案明确将管委会机关,宁东镇,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平时考核范围,实现考核全覆盖。
实施方案细化量化考核方式,分级分类组织实施,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内容由共性内容和业务内容构成,共性内容是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业务学习、廉洁自律等。业务内容突出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干部职工岗位履职情况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增强平时考核的精准情况,增加群众评议机制,每季度抽取不少于5个部门及20家企业作为评价主体,对宁东管委会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严治党、工作效率、沟通协调、服务态度、内部管理及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群众评议,按照不同权重计算干部职工考核得分,提高考核公信力。
实施方案要求考核结果运用更加体现激励导向。将平时考核好等次的比例确定为40%,并要求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和重要依据;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公务员,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扬鼓励,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干部,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干部职工,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干部职工,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要进行离岗培训或调整岗位。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