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苑小区建于1996年至2004年,由灵武市矿务局集资建房,小区住宅涉及出让、划拨两种土地供应方式。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涉及划拨用地的房改房、集资房住宅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上市交易,且补缴比例标准不小于百分之十。为妥善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规划建设土地局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积极与宁煤集团及其下属物业公司沟通协调,通过档案查阅、权籍调查、实地测量等方式明确土地权属界线,并先后到银川、石嘴山、灵武等市县学习解决办法。在综合考虑银川、石嘴山、灵武等地土地出让金的补交比例后,经宁东管委会研究决定:土地出让金补交比例按最低标准执行,即评估后的10%缴纳。
在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审计局、税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宁东不动产登记分中心正式办理此项业务,彻底解决了青松苑小区18栋楼534户房屋不能上市交易问题,解决了房屋买卖双方困扰多年的办证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