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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基地管委会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
  1. 发布时间: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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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从源头防控“三违”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各项目标任务的有序推进,近期,宁东管委会应急管理局组织对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检查。

本轮督查检查采取听汇报、查现场、查资料、考试相结合的方式。一是下发了《宁东安监局关于开展“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关于全面开展煤矿从业人员“知责明责担责尽责”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各矿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二是结合各矿开采现状与实际生产情况,利用《国家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制定针对性的检查方案,开展精准检查,根据各矿综采工作面数量、地质条件分别安排3-5天检查时间;三是采取第三方服务机构全面查、组织煤矿在职中高级专家相互查的方式,分专业深入煤矿井下一线,全面检查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排水、监控、应急等系统安全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地面变电所、空气压缩机站、炸药库、调度室、灌浆灭火系统等生产设施设备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同时对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火工品管理等内业资料进行详细检查;四是严格落实 “逢查必考”的要求,对安全管理人员应知应会知识进行抽考,考试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岗位职责等。本轮督查检查发现一般问题隐患159项,未发现重大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意见60项,目前已整改126项,其余隐患要求各矿及时制定整改计划,严格落实五定原则强化问题隐患整改。

结合本轮督查检查,要求各矿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二是统筹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各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矿要将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及时纳入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并动态更新,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三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对照“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应数据、表格、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