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政府采购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要求,财政金融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17-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开展项目自查、重点检查、原因剖析、分类整改,总结提高。同时,结合专项治理反映出的问题,财政金融局明确采购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业务程序,优化宁东基地营商环境。
政府采购工作程序要求:一是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确定采购需求调查、审查程序;二是明确采购意向必须提前至少30日公开;三是严格采购预算审批,落实“无预算不采购”原则;四是根据采购项目和金额确定采购方式;五是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并签订代理协议;六是报送采购计划申请、审核、审批备案;七是发布采购公告、公示采购项目;八是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发布中标公告;九是采购合同签订;十是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保管采购档案。
宁东基地管委会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政府采购管理能力,强化内部控制理念,加快推动内控由“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加强业务与权力的内部管控,推动宁东基地财政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