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各部门(单位),派驻机构,宁东镇人民政府,直属公司,宁东基地各企业:
为大力弘扬创新精神,激发科技人员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新、争先创新的良好氛围,以科技创新引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现组织推选一批“宁东科技创新标兵”,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
二、推选范围
宁东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和宁东基地内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的企业,均可参与推选“宁东科技创新标兵”。
三、推选条件
1.品德素质优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坚持科学精神,具有优秀的学术道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专业贡献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产业发展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企业发展瓶颈制约等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3.引领作用显著。在本行业、本领域引领发展方向,在产业发展、科技攻关、技术进步等方面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和较高经营管理水平,发挥良好示范引领作用。
4.团队效应明显。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具有一支结构合理、创新创造能力较强的专业团队,本人是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
5.工作事迹突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县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人员)。
“宁东科技创新标兵”直接入选条件:近年来获得自治区及以上级别科学技术奖励团队人员、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主要参与者,自治区及以上级别创新人才奖项获得者。
四、推选申报流程
釆取组织(企业)推荐方式,主要分为推荐报送、集中宣传、遴选发布等环节。
(一)推荐阶段(4月上旬)
推荐材料包括:
1.纸质版:《2021年“宁东科技创新标兵”推荐表》(盖公章,3份);
2.电子版:《2021年“宁东科技创新标兵”推荐表》;推荐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 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
(二)集中宣传(4月中旬)
在自治区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发布“宁东科技创新标兵”事迹,同时通过宁东管委会官方网站、公众号、楼宇、公共交通、路灯宣传牌等广泛宣传,形成强大声势,扩大活动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力。
(三)遴选发布(4月下旬)
宁东管委会科技和信息化局会同人力资源局通过组织“线上投票+线下评审”的方式,根据评审情况,提出“宁东科技创新标兵”候选人建议名单,提请党工委会议审定拟提名“宁东科技创新标兵”人员名单,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命名,进行通报表扬。
五、有关要求
1.公平公正。各企事业单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坚持把科技工作者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作为衡量基准,保证推选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公信度。
2.精心推选。各企业最多可推选2名人选,同一推荐主体在同一专业领域一般推荐1人。优秀科技工作者特别集中的企事业单位,经主办单位研究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推荐名额。没有符合推荐条件人选的,可不推荐。推荐材料请于4月1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drc2018@163.com,纸质版报送至宁东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3.广泛宣传。灵活运用宣讲交流和典型访谈等形式,邀请“宁东科技创新标兵”交流创新心得、升华使命责任,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从先进身上汲取精神营养,积极投身创新实践中,进一步提振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创新发展的精气神。
联系人: 曹 静18816286289
马梦飞18295119760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