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要求,结合宁东基地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度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报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一)企业招用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2022届毕业生。
(二)企业新招录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新招录的员工指2022年1月1日之后在宁东基地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劳动年龄段人员。
注:1.以上企业指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或主要服务对象在宁东基地的企业。
2.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工作每年集中组织两次,下半年计划于11月份开展。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新招录员工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三、申报材料
(一)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宁东基地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3.毕业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备案证明(劳动合同需在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备案)。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新招录员工: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宁东基地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3.近6个月社保流水(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个人权益记录单,社保缴纳时间截止2022年7月底)。
4.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备案证明(劳动合同需在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备案)。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宁东基地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并将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写《宁东基地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汇总表》,提交宁东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二)受理审核。宁东管委会人力资源局根据用人单位申报材料,委托第三方机构集中受理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报请会议研究。
(三)审定公示。经研究确定的人员名单在宁东基地官网和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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