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走深走实,规范委属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管理,不断激发企业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按照《宁东基地管委会委属国有企业改革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管理”的部署要求,11月23日-24日,管委会人力资源局、财政金融局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分别组织开展了委属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考核工作。
经理层成员任期考核范围为聘任时间超过2年以上的所有经理层成员(含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本次对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担保公司、宁夏市政公司和宁东科创公司10名经理层成员进行了任期考核。考核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经理层成员在任期内履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人员双重职责情况,其中对经营业绩考核比重占到整个考核的60%以上。
期间,各国有企业负责人对全面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管理这一做法予以高度评价。普遍认为这种做法从制度层面上解决了干好干坏都一样的混日子、磨洋工、活力不足等问题,更加符合国有企业用人规律,更加明确了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用人导向,为国有企业的选人用人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下一步,人力资源局将会同财政金融局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经理层成员继续聘任、岗位调整、薪酬待遇和解聘退出的重要依据,有效激发经理层成员谋划推动企业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切实发挥委属国有企业在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转型升级、服务重大项目、开展重大攻坚中的“稳定器”“助推器”作用,为推动实现宁东高质量发展和打造“产业集聚、产城融合”示范区作出更大更多更好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