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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土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 ​跑出工业用地出让“加速度”——宁东基地首批工业“标准地”挂牌成交
  1. 发布时间:2023-03-27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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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宁东基地首批“标准地”模式出让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挂牌成交。该批次土地共3宗2232.03亩,精准保障了惟远锂电池高性能材料一体化一期项目、铂泰己二腈工业化示范项目、泰光年产10.8万吨差别化氨纶项目用地,标志着宁东基地“标准地”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标准地”改革全称为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与其他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不同之处在于,在出让公告时,除了规划设计等指标条件外,还明确了土地的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产税收、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等一系列标准。推行“标准地”改革,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政府职能由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和重服务方向的转变,能有效促进生产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和土地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深化土地权改革,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宁东管委会印发了《宁东基地工业用地弹性供地方案》,在全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导指标基础上,结合宁东实际,分地块制定了“标准地”“3+X”控制指标,保证供地项目以高标准、高质量落地建设。

下一步,宁东基地管委会将坚持把提升企业投资审批效率作为改革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宁东基地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监督评估考核等配套制度,全优化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助推宁东基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