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和生态环境保护“1+4”系列文件要求,近期,环境监测站聚焦健全完善排污许可制体系,全面开展宁东基地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针对生态环境部检查反馈问题、自治区党委“四防督查”和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指导排污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由点到面,举一反三,力争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断提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管能力。
二是全面开展专项检查。紧盯自行监测方案制定、自行监测过程、企业管理等重点环节,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专业优势,外聘2名行业专家配合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紧紧围绕国家专项检查技术规程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全面推进企业自查自纠问题核查指导。截至目前,已完成79家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现场检查,建立问题台账。
三是优化帮扶整改销号。全面梳理专项检查问题清单,依托专家团队识别问题类别,积极探索实施排污单位分级管理模式。现场可以立行立改的,根据专家建议确保立即整改销号;不能立即整改的,借鉴发达地区企业先进经验和管理机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给出整改措施,实施“一对一”帮扶指导。截至目前,为企业答疑帮扶50余次,解决疑难30余件。
下一步,环境监测站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1+4”系列文件和《宁东基地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中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学”字打头、“干”字落脚,加大检查帮扶指导力度,不断规范自行监测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为宁东基地环境管理提供精准可靠的监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