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12月13日15时,受局地风场辐合影响,宁东基地出现5小时轻度污染。目前,辖区以静小风为主,扩散条件不利,地面相对湿度明显上升,PM2.5浓度不同程度上升。结合未来气象条件综合分析,预计13日-14日环境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颗粒物(PM2.5/PM10)。按照自治区“提前一天,提高一级”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相关要求,经综合分析研判,决定于12月13日16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幼儿园、中小学减少户外体育课、运动会等活动。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企业与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减排措施。对火电(含供热)、煤化工、石化、化工、焦化、炭素、电解铝、水泥、有色金属压延等重点行业排污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总体减少10%以上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加强督查和执法检查,确保涉气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加强交通管制,做好城市主干路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和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的禁行工作;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运行时间;停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扬尘管控措施。停止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转运、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建筑工地室外喷涂、粉刷作业,停运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市政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交通部门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自然资源部门督促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四)其他措施。严格落实树叶、垃圾等露天禁烧措施,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