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5]5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和宁东管委会的安排部署,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创新分级分类监管,构建精准施策新体系。制定《宁东市场监管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按照企业风险等级,实行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明确检查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比例、检查频次,可联合的部门,实现行政执法精准度有效提升。
二、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构建市场监管新机制。制定《宁东市场监管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检查备案制度,严格遵守行政检查程序规定,按照“综合查一次”的原则,对同一经营主体实行“能联尽联、能减尽减”,联合检查,落实“进一次门,办多项事”。
三、严控执法行为边界,落实刚性约束新规范。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强化刚性约束,开展“扫码入企”,推进阳光执法,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执法、简单执法等问题发生,切实保障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四、优化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容错激励新环境。推广“执法+服务”模式,对轻微违法情形,优先采取警示告诫、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行政处罚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准确运用上级部门关于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规定,坚持类案同罚、过罚相当的原则,传递“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