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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019﹞30-02和﹝2019﹞31-01号转办单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公示
  1. 发布时间:2019-11-08
  2. 来源:
  3. 作者:宁东管委会

  2019年11月1日,我委收到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019﹞30-02和﹝2019﹞31-01号转办单,现将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电话:0951-5918667,举报邮箱:银川市宁东镇长城路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箱。

  受理部门: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951-5918315

  地址:宁夏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10楼

  附件:宁东基地群众信访举报转办一览表.xls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