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
关于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的公告
  1. 发布时间:2021-06-09
  2. 来源:
  3. 作者: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定于2021610日至615日对宁东基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公开受理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含医疗废物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污水处理设施及人工湿地运行管理情况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并接受群众监督。

举报电话:0951-38048218:30-18:00)

邮政信箱:银川市宁东镇长城路企业总部大楼B座12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箱,邮编:750411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