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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1. 发布时间: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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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宁环督改综发〔2018〕7号)的要求,现对整改事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问题:宁夏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有自然条件因素,也有发展阶段的原因,但根子上还是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不足、意识不强、重视不够。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具体要求,切实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动协调处理重大问题,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生态立区战略,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构建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三)成立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四)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明确任务要求。压实整改职责。

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党工委、管委会召开18次党工委会议、18次主任办公会,研究了环境保护工作议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召开了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安排部署了宁东基地年度各项环境保护任务,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三是成立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印发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四是制定印发了《宁东基地党工委和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五是与各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并纳入绩效考核。六是完成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整改验收情况: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均已完成。全部通过验收认定。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宁东基地管委会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8日,共5天。

受理部门: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1—5918315

联系地址:宁夏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