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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二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1. 发布时间: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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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宁环督改综发〔2018〕7号)的要求,现对整改事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问题:一些整改工作拖拉散漫。24个园区未严格落实一园区一热源要求,集中热源规划及供热管网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各市、县(区)结合全区工业园区优化整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制定集中供热供汽实施方案,根据各工业园区实际情况确定热源方案,同步规划建设供热供汽管网,明确工作重点和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供热供汽实施方案编制。

(二)按照因地制宜原则,优先利用园区周边公用电厂纯凝发电机组实施供热供汽改造;在具备条件的园区集中规划建设“以热定电”背压式供热机组;周边没有电厂机组或不具备建设背压机组的园区,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改”的原则,在天然气气源和电网负荷有保障的情况下,结合本地实际,实施燃煤锅炉“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供暖方案,或者规划建设集中大型清洁燃煤供热锅炉,替代园区关停燃煤小锅炉,2020年年底前完成实施。

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编制了集中供热规划二是建成了中机国能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动力岛项目,实现了化工新材料园区集中供热。三是建成了环保产业园区配送2.5MPA蒸汽项目,实现了环保产业园区集中供热。

整改验收情况: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均已完成。全部通过验收认定。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宁东基地管委会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8日,共5天。

受理部门: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1—5918315

联系地址:宁夏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