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0日至6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宁东基地开展为期6天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并于2021年9月3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宁东基地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研究制定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 管委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指导思想、整改目标及措施、包抓领导和责任单位,制定了整改措施清单,逐级压实整改责任,强力推进整改。目前,《整改方案》已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向社会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宁东基地管委会针对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进行梳理,列出22项整改事项,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及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实行清单销号管理。
为确保整改工作能够高质量开展,《整改方案》从3个方面予以保障。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强化整改政治担当。要求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牢整改责任,把讲政治贯穿到整改工作的全过程,把抓好整改作为对“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从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同时,实行领导包抓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盯、亲自管,全力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用环保督察促进观念转变,促进问题整改,促进生态建设,促进机制落实。二是抓住关键,标本兼治,强化整改成果应用。要求各责任部门(单位)要立足发展大局,强化系统思维,用绿色发展理念检视问题,突出症结和关键环节,靶向施策,开展综合治理、协同治理,破解瓶颈约束、变害为利,促进生态改善。要严格整改标准,坚决杜绝过关思想、任务心态,做到措施不具体不过关、针对性不强不过关、问题不解决不过关。同时,要坚持举一反三,边查边改,边建边立,治标与治本一起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此外,要坚持专家论证和社会公示制度,严格监督评估与专家验收,从严从紧抓好销号备案,确保整改工作科学真实,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三是真抓实干,严明纪律,强化整改责任落实。要求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伟大号召,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层层压实责任、级级落实责任,把压力传导到末端,把问题解决到最后一公里,保持久久为功的韧劲、保持狠抓落实的氛围,全力以赴化解存量问题,有效遏制新增问题,严控环保风险点、隐患点,把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差距和短板补齐补牢。
宁东基地管委会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决抓好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铁腕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稳步提升全市生态文明水平。
附件:1.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 管委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docx
2.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 管委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docx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