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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1. 发布时间:2025-01-10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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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宁东管办发202431号)要求,2024年12月31日,宁东自然资源局第三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小组15项整改事项进行验收,现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反馈(联系电话0951-3093440)。

一、整改任务:企业超计划用水现象依然存在,一些企业未按照用水计划落实再生水量回用措施。2023年,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马莲台发电分公司3家年用水量超过100万立方米的企业超计划用水,羊四煤矿和个别高耗水企业用水量超过国家和自治区用水定额。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加强高耗水企业用水计划、用水定额管控,规范企业用水过程管理。

整改措施:

1.制定《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计划用水管理办法》。

2.责令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加快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提标扩建项目和园区再生水回用管线建设。

3.约谈超计划用水企业,要求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马莲台发电分公司3家企业查找超计划用水原因,报送整改方案及情况说明,对超计划企业开展累进加价增收水费。

4.要求宁东水务公司对超计划用水企业超额累计加收水费。

5.要求羊四煤矿开展水平衡测试,对羊四煤矿2024年用水重新核定,重新下达用水计划。

三、整改落实情况

1.已印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规范企业用水行为,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2024年7月15日向企业下发《关于督促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加快推进相关工程建设进展的函》,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提标扩建项目和园区再生水回用管线已建设完成。

3.一是已约谈宁煤煤制油分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马莲台发电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宁煤煤制油分公司已提交未超计划量情况说明及佐证资料。二是临河发电分公司、马莲台发电分公司已报送整改方案及情况说明。三是已向水务公司下发《关于落实2023年宁东基地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水费的通知》进行累进水费加收工作,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马莲台发电分公司超计划水费共收缴753.84万元。

4.已向宁东水务及长城水务公司下发《关于落实2023年宁东基地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水费的通知》要求供水单位对2023年超计划用水企业进行累进加收水费,已收缴916.04万元。

5.已于7月11日下达《关于督促宁夏羊四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用水定额超自治区“四水四定”要求进行整改的通知》,羊四煤业水平衡测试报告已编制完成。已印发《关于补充下达和调整部分企业2024年用水计划的通知》,对部分企业计划水量进行调整,加强用水计划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