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宁东管办发〔2024〕31号)要求,12月24日,科技和信息化局组织验收组对第23项整改事项进行了验收,现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联系电话0951-5918350)。
一、整改任务内容
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宁东基地“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综合利用率低”的问题,宁东基地制定整改措施,2023年完成“大型煤电化基地固废规模化利用成套技术及集成示范”专项课题。督察发现,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公司“大型煤电化基地固废规模化利用成套技术及集成示范”专项课题还未完成。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完成“大型煤电化基地固废规模化利用成套技术及集成示范”专项课题。
整改措施:
1.完成“大型煤电化基地固废规模化利用成套技术及集成示范”专项课题验收。
2.积极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加大固废利用科技攻关研究,开展相关成果应用示范。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成“大型煤电化基地固废规模化利用成套技术及集成示范”专项课题验收。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大型煤电化基地固废规模化利用与集成示范”专项课题已于2024年3月19日,科技部联合自治区科技厅、宁东管委会科信局组织相关专家完成了该课题的绩效评价,专家组一致通过验收。
二是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加大固废利用科技攻关项目研究和资金支持。2024年,宁东管委会科技和信息化局联合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站征集固废综合利用项目1项。同时加大宁东基地本级固废资源化利用领域科技研发项目支持力度,全年完成8个项目立项工作,撬动企业总投资4873.9万元,管委会配套奖补资金1028万元。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