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宁东管办发〔2024〕31号)要求,12月27日办公室组织验收组对第6项整改事项进行了验收,现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联系电话0951-5918317)。
一、整改任务内容
2023年10月12日,宁东基地党工委、管委会印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针对“1+4”系列文件进一步梳理制定了目标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截至督察结束时,一些部门尚未按要求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建立工作台账,相关具体工作仅停留在会议传达和理论学习层面。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
根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具体落实方案。
整改措施:
1.根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并建立工作台账。
2.建立督办台账,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督查督办。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措施一完成情况
1.办公室制定了组织保障方案,按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落实自治区“1+4”政策文件目标台账》同步建立了办公室落实台账,分解任务,责任到人。
2.经济发展局制定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宁东基地加强能耗和煤炭指标保障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方案》,更新印发《宁东基地新一轮“两高”项目清单》。
3.人力资源局制定了《人力资源局关于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4.社会事务局制定下发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社会事务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工作清单》《宁东基地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对本部门及业务管理的宁东镇、宁东医院、宁东学校的生态环保责任进行了明确,任务进行了分工。
5.自然资源局制定了《宁东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二)措施二完成情况
1.办公室结合宁东基地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督办台账,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督查督办。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中,生态环保方面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厚植绿色发展底色,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废水处理利用、固废安全处置、企业自动监控、环保设施安全等5个专项治理行动共14项任务,已于3月、4月、5月、7月、8月、10月各督办一次,形成督查专报4期。
2.经济发展局配合自治区开展了43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察。
3.宁东镇印发了《宁东镇固体废物网格化巡查管理制度》(宁东镇党发〔2024〕38号),划分了56个网格开展日常巡查管理。
四、验收意见
通过对照检查,任务6涉及的办公室、经济发展局、人力资源局、自然资源局、社会事务局、宁东镇都完成了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要求,验收合格,具备销号的条件。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