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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1. 发布时间:2025-03-13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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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25311日,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组织整改验收小组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中第十项任务进行验收,现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2025313日至2025326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反馈(联系电话:0951—5918315)。

一、整改任务内容及目标措施

第十项重点区域水环境监管问题突出。201917日圆疙瘩湖发生溃坝事件后,国能宁煤集团修建了临时管网将羊场湾和枣泉2家煤矿矿井水提升至南湖。目前,南湖蓄水工程年排入矿井高盐水约3100m3,蒸发量约1300m3,中水厂利用量约370m3,年净流量1430m3。南湖贮存废水的高蒸发量、低回用率,加剧了宁东基地供水不足与需水激增之间的矛盾。

整改目标及措施:

1.国能集团宁煤有限公司全力提高煤化工及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设施运行效率,着力提升矿井水处理线生产负荷,确保矿井水进水量达到设计要求,切实解决矿井水长期排放问题。

2.加快南湖湿地公园建设,实施生态环境治理,提高生态涵养能力,减少水资源蒸发浪费。

3.制定南湖湿地公园巡查机制,定期开展巡护工作,杜绝水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以下简称“大零排项目”)于20213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接收梅花井煤矿矿井涌水并处理,矿井水应收尽收,不再向南湖排放;生产负荷由2022年的55.36%提升至2024年的84.95%。目前,生产负荷稳定保持在80%以上。二是2019年,宁东海子井湿地获批自治区级湿地公园(俗称南湖湿地公园),国能宁煤公司已完成挡水坝工程和附属配套工程环湖路工程验收。2022年,国能宁煤公司实施了南湖煤矿高盐水利用与林草种植研究与示范项目,提升水涵养能力。2023年国能宁煤公司对南湖生态环境进行了调查评估,评估结论为南湖湿地公园在发挥蓄水抗旱、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改善区域景观等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三是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公司水务分公司成立南湖管理站,定期对南湖进行日常巡查检查,确保南湖坝体和水位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