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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1. 发布时间:2025-02-17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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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8日,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反馈了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宁东基地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严从速开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印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46项,交办信访转办件9件。截至20251月,需2024年整改20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2025年、2026年及长期坚持整改的26项任务正在按时序推进;交办的9件信访转办件已全部办结。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讲政治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严格落实“1+4”系列文件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2024年,宁东基地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4次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举办各类培训班7次,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修订完善《宁东基地党工委和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办法》,制定印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纳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将工业固废和异味扰民问题纳入宁东基地纪检监察工委政治监督,健全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形成上下协作、横向协同、形成合力的大环保工作格局。2024年,在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上分别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督察整改事宜24次、16次和45次。

(三)强化统筹调度,扎实推动整改。宁东基地党工委、管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并通报辖区4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宁东基地环委会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事前督办推动、事中检查落实、事后跟踪问效的全程督督办机制,先后召开调度会2次,下发工作提示函4份、督办函4份,约谈企业13家,扎实推进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二、加快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宁东基地实现高颜值生态

(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实施节能减煤加氢5年行动计划,2024年煤制烯烃(MTO)、水泥领域能效全部达到标杆水平,煤制甲醇、煤焦化标杆水平产能比例分别达到36%71%,宁夏宝丰能源煤制烯烃获评工信部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1名。加快推进CCUS示范工程,全国最大的300万吨级CCUS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建成、二期合作方案顺利签订。高水平建设绿电园区,聚焦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启动建设现代煤化工产业绿电园区,202412月开工建设首期164万千瓦复合光伏项目。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守生态环境保护三线一单。印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制定《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4版)》,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高质量发展产业图谱、新质生产力路线图、招商图谱,确定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精细化工、清洁能源四大特色优势产业,精耕细作、持续发展煤制油、煤基烯烃、高性能纤维等细分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实施新型工业化年度推进计划,传统产业加快升级改造,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培育壮大,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四大特色优势产业分别完成工业总产值635.2亿元、155亿元、343.8亿元、17.2亿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57.5%,同比提高5.7个百分点。开展宁东基地存量用地盘活处置专项行动,分类建立存量用地数据库及处置台账,通过促开工、转让、分期开发等方式盘活4000余亩。2024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完成率分别为110.3%255.92%

(三)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有序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完成所有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项目7个,火电平均发电煤耗同比下降1.2克标准煤/千瓦时。积极推进供热改造,推广工业余热余压余气综合利用,不断提高燃煤机组效率、资源利用率和清洁排放率。完成现役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改造332万千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推动煤炭与新能源耦合发展。全面落实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政策,引导高耗能企业以电代煤”“以氢换煤,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四)认真落实“四水四定”。印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试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用水权收储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用水权动态实施方案(试行)》,修订完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水资源刚性约束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非常规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意见》,完善宁东基地水资源管理保障机制。成功创建全区首批节水型园区,建成国家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打造宁东基地水资源监管数字化园区,完成宁东基地水务一体化数字平台用水计划、用水统计、水权交易等10个主要软件模块的开发及运行调试,有效提升园区水资源监管信息化水平。

三、聚焦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打好生态环境保卫战

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异味扰民、建筑及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等环境民生问题为导向,深入打好生态环境保卫战六大专项治理行动2024年,宁东基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3.3%,同比增加18天,空气质量指数同比改善6.1%。国控断面鸭子荡水库水质稳定达到类限值,区控大河子沟宁东灵武交接断面水质达到类,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6%,超出目标任务6个百分点。

(一)扎实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专项治理行动。推动中石化100万吨/年电石渣制水泥项目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宝丰能源700万吨焦化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加快建设。委托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开展两轮VOCS全流程检查。重污染天气实施错峰生产,要求宝丰能源等7家重点管控企业42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执行超超低排放限值。印发《宁东基地异味治理实施方案》,制定一帆生物、剑牌农化等8家重点异味企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督促石槽村、清水营、灵新煤矿加快封闭式储煤棚项目建设。

(二)扎实开展废水处理利用专项治理行动。建成现代煤化工产业区雨污分流项目,开工建设宁东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临河片区雨污分流项目。督促泰畅水务公司建成两套150立方米/天高浓盐水CCE装置。委托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对辖区64家重点涉水企业开展污水处理专项检查,制定《宁东基地水环境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高效开展高浓度废水清理整治,督促18家企业清理暂存废水约2.3万吨。

(三)扎实开展固废安全处置专项治理行动。建立了镇、村、队三级网格化巡查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建成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监控平台,织牢天、地、人三维一体监控网络。对辖区70家危废产生重点单位和11家持证经营单位开展危废环境管理规范化评估,评估结果均达标。严厉打击固废倾倒行为,立案查处涉一般工业固废环境违法行为4起、倾倒建筑、生活垃圾违法行为16起,向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移交一般工业固废环境违法线索2起,兑现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举报奖励3.6万元。建成投运固废综合利用项目2个,年消耗利用工业固废近100万吨;签约固废综合利用项目4个;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固废综合利用项目4个。

(四)扎实开展企业自动监控专项治理行动。委托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开展三轮在线监控设施全覆盖检查。建成181座标准化在线监测站房,对辖区企业环保专责和第三方运维人员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专题培训4次,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五)扎实开展环保设施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委托中化协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检查企业170家次,发现问题1580,整改完成1380。组织辖区企业开展了2期生态环境保护培训班,不断提升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管理水平。

(六)扎实开展环保执法能力专项治理行动。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将80%以上执法力量下沉一线。启动非现场执法前期工作,实行对企业用水用能用电全过程监管。建立了139家企业生态环保一企一档电子化系统。

四、多措并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实施生态治理提升奖补,制定印发《宁东基地生态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奖补办法(试行)》,推动企业实施生态治理提升工程项目20个,拟发放奖补资金4551万元,撬动新增环保投资1.22亿元。抢抓国家政策机遇,支持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和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节能降碳和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方面分别获得两重”“两新国家资金2620万元、2232万元、1347万元。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024年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案件线索12起,已办结9起,逐步推动形成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的格局。

下一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深入打好生态环境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开展涉异味重点管控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治理,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气污染超低排放和提级扩面改造,确保优良天数比例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考核目标,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削减量、优良天数比例完成十四五和年度考核目标,重污染天气比率控制在0.3%以内。持续加强水环境治理,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实施矿井水分盐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建成基新材料产业区雨污分流工程,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确保水质达标率100%。持续加大固废综合利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成一批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积极推进粉煤灰、煤矸石井下回填大宗利用,开展国能宁煤无废企业建设试点,力争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8%。持续提升在线监控设备监管能力,建成62个标准化站房,实现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规范化全覆盖。建设全区首个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实训基地,打造国内一流污染源自动监控站点。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智慧化管理水平,全面推动污染源非现场执法监管系统建设,实现企业用水、用电、用能、生产工况全过程监管。2025年完成非现场执法监管平台和20家企业非现场执法监管试点建设。持续提升宁东基地生态颜值,优化宁东生产、生态、生活空间布局,加大镇区园区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力度,强化边沟、大河子沟综合整治,提升园区颜值二是持续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绿电园区,围绕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高水平建设现代煤化工产业绿电园区,新增绿电双边交易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配套光伏装机334万千瓦,力争绿电比例达到50%。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充分发挥宁东最大应用场景优势,制定三年实施方案,开工建设国能宁煤等1万吨离网光伏制氢项目,助力打造中国绿氢谷。加大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推进节能改造升级,实施50个重点技改项目,设备更新改造3000台(套)以上,节约能源消费量100万吨标准煤以上;加快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大节能低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的升级改造,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工业重点领域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持续提高;加强余热余压循环再利用,争取开工建设煤制油气化黑水余热制蒸汽示范项目,打造全国新标杆。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制定绿色交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完善充(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网络,推广新能源车辆、氢能重卡等低碳交通运输工具,加快淘汰老旧营运货车。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启动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建立十五五碳排放双控指标体系,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三是狠抓各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自治区督察反馈问题、四防反馈问题等打捆整改,压实整改责任,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对本年度必须完成整改的,按季度细化目标任务;对需长期整改的,按年度细化目标任务,在保证整改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力争提前完成。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调度,形成事前督办、事中检查、事后问效的闭环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确保整改落实无死角、零盲区。四是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对标对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创建指标(经济发展、产业共生、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五大类31项),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编制《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和演示文稿并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创促改、以创促建、以创促管、以创提质,通过创建将宁东基地环保治理水平提档升级。


附件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