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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1. 发布时间:2025-06-10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 作者: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批 2025年6月10日 )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3NX202505310004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公管中心用次氯酸钠浇灌厂区内的草木,产生刺鼻气味,对土壤造成伤害,造成树木死亡。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
1.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以下简称煤制油分公司)仅在厂前区进行绿化,装置区内空地采用硬化或石子铺装,未进行绿化。厂前区绿化面积147399.2平方米,种植灌木、乔木52156株,树木生长情况良好,未发现树木死亡。
2.煤制油分公司绿化用水取自经五路与纬四路交汇处的原水泵站,由宁东专业化的供水公司通过管道直接输送。绿化区域采用滴灌方式进行浇灌,全部由管道输送绿化用水,不存在使用次氯酸钠浇灌草木的情况。
3.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对煤制油分公司绿化泵站出水进行采样分析,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Ⅲ类要求。委托宁夏中科精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绿化区域内土壤进行采样分析,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要求。宁东二水厂委托宁夏宏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出厂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
不属实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