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的通知》(宁环督改发〔2022〕1号)要求,2025年11月17日,宁东基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中任务7(《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中第二项)进行自行验收,2025年12月11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同意通过验收销号。现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6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反馈(联系电话0951-5918315)。
一、整改任务内容及目标措施
任务7:宁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电耗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和2倍,但一些地方仍对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认识不足,未批先建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下降17%以上。
整改措施:
1.加快推动煤制油、煤基烯烃、煤制乙二醇、精细化工、高性能纤维及可降解塑料、锂离子电池材料、电子材料和专用化学品、清洁能源、绿色环保等九个细分产业链和高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产业向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努力走出一条特色鲜明、创新引领、多元融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2.认真组织实施《宁东基地节能减煤加氢行动计划(2021-2025年)》,制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对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焦化、煤制合成氨、电解铝等重点领域限期分批实施改造升级和淘汰,确保达到国家能效基准水平,力争达到标杆水平。
3.制定出台《宁东基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宁东基地加强能耗和煤炭指标保障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方案》杜绝节能审查未批先建问题发生,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二、整改落实情况
“十四五”前四年,扣除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后,宁东基地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9.8%。预测2025年,宁东基地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5.4%左右,能够完成自治区下达宁东基地“十四五”单位GDP能耗下降17%目标任务。
一是制定印发《宁东基地八大细分产业链和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进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着力打造煤制油、煤基烯烃、煤制乙二醇、精细化工、高性能纤维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电子材料和专用化学品、绿色环保八大细分产业链和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生产性服务业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1-10月份,现代煤化工、精细化工、新型材料、清洁能源产业占总产值比重较2020年1—10月份分别提高5.9%、9.3%、4.7%、0.2%。
二是认真落实并及时修订《宁东基地节能减煤加氢行动计划(2021-2025年)》(修订版),制定印发《宁东基地严格能效约束 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的实施方案》,委托国家节能中心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评价。经评审,2024年,煤制焦炭、煤制烯烃、水泥熟料领域能效全部达到标杆水平;煤制甲醇领域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达到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比例超过35%;电石、合成氨、电解铝领域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电石、合成氨、水泥熟料、电解铝领域能效全部达到方案制定的主要目标。
三是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定印发《宁东基地加强能耗和煤炭指标保障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方案》(宁东管发〔2022〕112号)和《宁东基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宁东管发〔2023〕181号),2023年以来共开展66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杜绝节能审查未批先建问题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