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的通知》(宁环督改发〔2022〕1号)要求,2025年11月17日,宁东基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中任务7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中第十五项)进行自行验收,2025年12月9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意通过验收销号。现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6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反馈(联系电话0951-5918315)。
一、整改任务内容及目标措施
任务74:2020年宁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仅为4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整改目标: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固废综合利用考核指标。
整改措施:
1.压实产废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投入,深挖潜力,全面实施煤矸石塌陷区生态综合整治,强化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每年稳定达到90%以上。
2.强化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2022年12月底前修订完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废资源化外销实施办法》。“十四五”期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奖补产废企业进一步拓展固废利用渠道,扩大区外固废利用市场规模。
二、整改落实情况
宁东基地多措并举,着力提升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2022年—2024年,宁东基地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分别为59.2%、63.2%、66.5%,完成自治区下达的44%、51%、60.0%的目标任务。2025年1—10月,宁东基地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3.32%。
一是宁东基地通过沉陷区生态治理、配煤掺烧、制造建筑材料等方式提升煤矸石综合利用率。2022年—2024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分别为98.63%、100%、99.99%,煤矸石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0%以上。2025年1—10月,宁东基地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已达87.11%。2025年,督促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制定《宁东矿区煤矸石处置及综合利用方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2022年,修订印发《关于促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奖补管理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一般工业固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一般工业固废区内外补贴标准和相关责任部门固废污染防治责任,强化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奖补政策和污染防治管理。兑现2022年度、2023年度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分别为1237.48万元、1059.40万元。已完成2024年度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审核,拟兑现奖补资金1130.57万元。一般工业固废区外利用量逐年上升,2022年—2024年,宁东基地一般工业固废区外综合利用量分别为543.10万吨、548.51万吨、557.91万吨,2025年1—10月,宁东基地一般工业固废区外综合利用量603.75万吨。2023年—2025年10月,一般工业固废区外利用量增长率分别为1%、1.7%和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