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的通知》(宁环督改发〔2022〕1号)要求,2025年11月17日,宁东基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中任务75(《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中第十六项)进行自行验收,2025年12月9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意通过验收销号。现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6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反馈(联系电话0951-5918315)。
一、整改任务内容及目标措施
任务7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占全区总量的37%。自治区要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8%,但截至2021年11月,综合利用率只有44%。工业固体废物随意倾倒问题屡禁不止。现场检查发现,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外有大量的粉煤灰,建筑垃圾随意违规掩埋,部分垃圾中还夹杂有沾油废物和废弃轮胎。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固废综合利用考核指标。工业固废随意倾倒得到有效遏制。建筑垃圾填埋场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整改措施:
1.压实产废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投入,深挖潜力,全面实施煤矸石塌陷区生态综合整治,强化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每年稳定达到90%以上。
2.强化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2022年12月底前修订完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废资源化外销实施办法》。“十四五”期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奖补产废企业进一步拓展固废利用渠道,扩大区外固废利用市场规模,其中2022年12月底前区外固废综合利用市场达到50万吨,2023年12月底前达到100万吨,2025年12月底前达到120万吨。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2023年完成“大型煤电化基地固废规模化利用成套技术及集成示范”专项课题研究,并适时组织成果推广应用。
3.综合施策,有效遏制工业固废随意倾倒。强化宁东镇网格化巡查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工业固废违法行为,形成警示震慑。严格产废企业固废台账管理,实现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
4.2022年8月底前完成建筑垃圾填埋场相关问题的整改,填埋场外的粉煤灰全部清运至综合渣场,填埋场内建筑垃圾中夹杂的沾油废物和废弃轮胎进行分拣后按规范处置。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实施建筑垃圾填埋场进场管理办法,严格进场标准,明确核查和惩罚措施,杜绝非建筑垃圾进场填埋。
5.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根据调查及评估结果,追究赔偿义务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二、整改落实情况
宁东基地多措并举,着力提升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2022年—2024年,宁东基地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分别为59.2%、63.2%、66.5%,完成自治区下达的44%、51%、60.0%的目标任务。2025年1—10月,宁东基地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3.32%。
一是宁东基地通过沉陷区生态治理、配煤掺烧、制造建筑材料等方式提升煤矸石综合利用率。2022年—2024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分别为98.63%、100%、99.99%,煤矸石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0%以上。2025年1—10月,宁东基地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已达87.11%。2025年,督促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制定《宁东矿区煤矸石处置及综合利用方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2022年,修订印发《关于促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奖补管理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一般工业固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一般工业固废区内外补贴标准和相关责任部门固废污染防治责任,强化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奖补政策和污染防治管理。兑现2022年度、2023年度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分别为1237.48万元、1059.340万元。已完成2024年度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审核,拟兑现1130.57万元。一般工业固废区外利用量逐年上升,2022年—2024年,宁东基地一般工业固废区外综合利用量分别为543.10万吨、548.51万吨、557.91万吨,2025年1—10月,宁东基地一般工业固废区外综合利用量603.75万吨。2023年—2025年10月,一般工业固废区外利用量增长率分别为1%、1.7%和8.2%。2024年3月完成“大型煤电煤电化基地固废规模化利用成套技术及集成示范”专项课题验收,课题研究成果在宁夏建材集团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国能宁煤公司任家庄煤矿等应用于实际生产。
三是建立了宁东镇、村、队三级网格化巡查,建成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监控平台,织牢“天、地、人”三维一体监控网络。严厉打击一般工业固废违法倾倒行为,在宁东基地形成有效震慑,有效遏制工业固废随意倾倒行为。2022—2024年期间,查处一般工业固废违法倾倒案件7起,累计处罚113.19万元,向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移交一般工业固废违法倾倒线索2条。召开生态环境保卫战推进会议,通报生态环境领域违法典型案例4起,组织开展2次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2025年未发现一般工业固废违法倾倒案件。一般工业固废清理量较2024年下降10%。印发《关于做好宁东基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工作的通知》,严格产废企业固废台账管理,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流程监管。
四是印发《宁东基地建筑垃圾与生活(餐厨)垃圾管理实施方案》、《建筑垃圾填埋场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宁东基地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和处置核准工作的通知》,严格建筑垃圾入场标准,规范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备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组织人员对建筑垃圾填埋场外的粉煤灰进行清理,对建筑垃圾中掺杂混入的沾油废物和废弃轮胎进行了分拣,并按要求规范处置。对建筑垃圾填埋场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安装监控视频40余处,采购车辆卫星定位器30个,实现建筑垃圾运输路线信息化管理,严防建筑垃圾乱堆乱倒。
五是委托开展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出具《宁东基地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书》,结论为评估区域地下水环境没有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