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2025年12月19日,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整改验收小组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中任务9进行验收,现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反馈(联系电话:0951—5918315)。
一、整改任务内容及目标措施
任务25:同年,该企业以课题试验名义,将近2万吨渣蜡(危险废物)送焚烧炉焚烧,焚烧炉炉温仅为980度,不符合危险废物焚烧炉有关规定。目前企业仍采用上述方法违规处置渣蜡,日处理量近30吨。
整改目标:妥善处置渣蜡,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
1.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同意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无废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的复函》(环办固体函〔2024〕76号),督促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7月前制定渣蜡送循环流化床锅炉焚烧处理实施方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2.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实施过程中严格参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开展锅炉废气自行监测、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检测,符合环保管理要求。
3.责令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2月底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印发《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无废企业”“两共享一利用”实施方案》,具体包括危险废物共享煤制油分公司危险废物焚烧装置处置实施方案、危险废物共享煤制油分公司危险废物填埋场处置实施方案和煤制油分公司渣蜡送烯烃一分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焚烧处理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8月2日报送至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备案。二是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一分公司按照《煤制油分公司渣蜡送烯烃一分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焚烧处理实施方案》自行监测管理要求,废气污染物参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锅炉炉渣和粉煤灰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26份检测报告显示,废气、锅炉炉渣、粉煤灰符合标准要求。三是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开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并出具《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暨煤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无废企业”试点建设之后,渣蜡热解析装置已不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