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2025年12月19日,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整改验收小组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中任务40进行验收,现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反馈(联系电话:0951—5918315)。
一、整改任务内容及目标措施
任务40:宁东煤炭储运港部分煤仓在作业过程中喷淋设施未开启,煤尘较大;部分煤仓配套建设的洗车平台不规范,不能充分冲洗运煤车辆沾染的煤尘,导致进出道路煤尘较厚,造成扬尘污染。
整改目标: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作业期间喷淋设施全部投运;规范建设洗车台。
整改措施:
1.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作业期间喷淋设施全部投运;要求企业建立喷淋设施运行台账,并规范记录运行情况。对储煤场作业过程中喷淋设施未开启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2024年全面排查煤炭储运港企业洗车台建设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洗车台,要求企业规范建设并稳定运行。
3.督促宁东宁能煤炭储运港股份有限公司强化日常管理,监管各煤炭公司在煤炭装卸、储运、运输过程中场地、道路、车辆采取必要污染防治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储运港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对洗车平台、喷淋设施进行全面整改,并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建立统一的洗车平台、喷淋设施运行台账,平台公司督促落实,生态环境局通过抽查调阅企业监控设施的方式,确保作业期间洗车平台、喷淋设施投入运行。二是2024年对煤炭储运港企业洗车平台、喷淋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下发整改通知单24份,要求企业规范建设、使用车平台和喷淋设施。三是下发整改通知单2份,要求宁东宁能煤炭储运港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宁东宁能煤炭储运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督促煤炭储运企业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同时加大对煤炭储运港道路清扫力度,制定实施清扫制度,建立吸尘车使用台账,有效防止扬尘影响周边环境。四是宁东交警大队和交通运输执法大队积极配合,不定期开展运输车辆检查工作,督促运输车辆做好遮盖,减少煤粉遗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