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宁东管办发〔2024〕31号)要求,2025年12月15日,宁东自然资源局第三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小组对第16项整改事项进行验收,现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反馈(联系电话0951-3093440)。
一、整改任务内容
任务16:矿井水综合利用进展迟滞。2023年,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3家煤矿,年涌水量5207.80万立方米,利用量2077.53万立方米,综合利用率仅为39.89%,与2025年宁东地区矿井水综合利用达到 90%目标任务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红柳煤矿、石槽村煤矿向宁东煤化工输送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应于2023年完成,截至督察结束时该项目仍在建设。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力争2025年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红柳煤矿、石槽村煤矿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确保2024年6月底前项目建成达产。
整改措施:
1.定期召开矿井水推进会,听取企业矿井水利用情况及工程进度进展汇报。
2.按月做好宁东基地矿井水利用率统计汇总工作。
3.要求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按月报送矿井水利用实施方案,按月报送工程计划及实施进展。
4.要求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快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5.督促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于6月底前完成矿井水配置计划方案,分年度分阶段明确规划方向和配置项目,加快利用工程及配置项目建设。
三、整改结果
2025年1—11月,宁东基地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80.17%。红柳煤矿、石槽村煤矿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已于2024年6月底前建成达产。在现有矿井水利用情况下,国能宁煤公司宁东地区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设计日产水量2万立方米)2026年6月建成并实现70%以上生产负荷后,矿井水综合利用率预计可达到90%以上,完成整改任务。
1.分年度组织召开矿井水综合利用推进会,促进宁东基地矿井水综合利用并协调推进相关工程建设。2025年1-11月,宁东基地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80.17%。
2.要求红柳、石槽村等煤矿按月报送用水情况,管委会根据报送数据做好宁东基地矿井水综合利用率统计工作。
3.国能宁煤公司已报送《关于报审提高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实施方案的函》,明确各年度矿井水提升具体工程措施并按照月报送工程进展。
4.红柳煤矿、石槽村煤矿矿井水矿井水深度处理工程已于2024年6月建成投用。促国能宁煤公司加快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设计日产水量2万立方米,预计2026年1月调试运行,将显著提升矿井水处理能力。
5.国能宁煤公司已报送《关于报审剩余矿井水处理方案的函》,明确剩余矿井水处理利用路径,进一步提升宁东基地矿井水综合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