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2026年6月4日,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整改验收小组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中任务22进行验收,现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7月3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反馈(联系电话:0951—5918315)。
一、整改任务内容及目标措施
任务22: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宁东基地“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综合利用率低”的问题,宁东基地制定整改措施,要求2022、2023年区外固废综合利用市场分别达到50万吨、100万吨;督察发现,2022、2023年宁东基地区外固废综合利用市场实际分别为43万吨、63万吨,仅完成目标的86%、63%。
整改目标:力争2025年外运量达到120万吨。
整改措施:
1.对未完成固废外运目标的企业进行约谈。
2.修订《关于促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奖补管理办法》,提高固废外运奖补标准
3.积极拓展外运市场,提升宁东基地区外固废综合利用市场外运量。
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外运渠道。
二、整改落实情况
宁东基地多措并举,着力提升一般工业固废外运量。2022年—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外运量分别为543.10万吨、548.51万吨、557.91万吨和690.74万吨,区外综合利用量逐年上升,完成一般工业固废区外综合利用量目标任务。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宁东基地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综合利用率低”问题已于2025年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治区验收销号。
一是2024年12月,生态环境局对8家重点企业进行约谈,督促企业报送整改报告,2024年8家重点企业均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是对《关于促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奖补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出台《关于促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处置综合利用若干措施》,明确自治区外转运1万吨以上,铁路运输每吨每公里补贴0.02元,公路运输每吨每公里补贴0.1元;核心区外利用总量达到1万吨以上的,每吨每公里补贴0.1元。
三是宁东基地各企业积极开展区外综合利用渠道,2025年宁东基地区外利用量达到690.74万吨,完成120万吨外运量目标任务。
四是招商局加强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招商力度。2024年以来,招商引资固废综合利用项目8个,8个项目建成后可消纳电石渣、粉煤灰、气化渣等一般工业固废约950万吨,目前宁夏五恒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高效氢氧化钙项目建成投运,其他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