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经我公司2022年第6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宁东基地采煤沉陷区新能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东基地采煤沉陷区新能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建设单位: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情况简介:严格按照《“十四五”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发改振兴[2021]1618号)《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发改基础[2022]195号)和《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依托既有宁夏至浙江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重点利用宁东基地采煤沉陷区规划建设光伏600万千瓦、储能60万千瓦(2小时),以科学合理为前提,编制宁东基地采煤沉陷区新能源项目实施方案。
二、参选单位要求
(一)参选单位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提供近三年2个及以上与新能源发电项目相关的业绩证明(咨询、设计类合同,且合同额≥30万元)。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三、比选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宁东基地采煤沉陷区新能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比选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组成
由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监督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三)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
2022年6月27日上午10:00。
(四)递交参选文件地点
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8层805投资发展部。
(五)参与比选地点
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8层党员活动室。
(六)联系人
张 一联系电话:0951-5918645
(七)有关要求
1.参选文件必须按要求用中文编写,所有报价及参选文件中所提的币种均为人民币,否则报价无效。
2.参选单位应仔细阅读此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比选须知的要求提供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参选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参选。
3.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
(八)比选办法
综合评估法。
(九)参选控制价上限与报价有效期
本实施方案编制费参选控制价上限为40万元整。
报价有效期为自参选文件递交之日起30个日历天。
附件:宁东基地采煤沉陷区新能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比选文件.docx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