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宁东管委会聘请法律顾问团工作人员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名称:宁东管委会
(二)采购人地点:银川市宁东镇长城路企业总部大楼
(三)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采购内容:采购一家律师事务所,从律师事务所选聘2名律师作为宁东管委会法律顾问团2名工作人员
(五)比选方法:评分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六)服务费控制报价:每名工作人员不超过12.5万元/年
(七)比选规则:采购人将在参选单位中选择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入选单位,由该单位派驻2名律师作为宁东管委会法律顾问团工作人员
三、项目内容
法律顾问团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处理宁东管委会法律顾问团的日常工作,开展法治宁东、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等相关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宁东管委会及各部门(单位)相关会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为宁东管委会及各部门(单位)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及相关行政行为提供风险分析与评估,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3.参与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备案,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4.代表宁东管委会及其各部门(单位)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接受委托办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5.为宁东管委会及其各部门(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出具相关咨询和服务文件;
6.参与非诉法律事务、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及重大纠纷的调处和突出事件应对处置,提出法律处理意见或建议;
7.协助开展普法宣传,对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培训;
8.负责法律顾问团日常工作;
9.完成宁东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资质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条件
1.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司法部门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配备的注册执业律师不少于20名,并且具有担任政府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等法律顾问经验;
3.在银川市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4.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在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没有被投诉举报查实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派驻律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奉献精神和职业道德,品行良好;
3.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经年检合格;
5.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
6.律师执业1周年以上,目前在律师事务所执业;
7.熟悉相关领域特别是行政类、经济类、金融类、工程类等事务,具备丰富的办案经验,具有处理复杂或疑难法律事务的能力;
8.具有较好的业绩和成功案例,其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深受单位的好评,并在所从事的律师领域享有一定的良好社会知名度;
9.在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没有被投诉查实记录;
10.身体健康,能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11.履行本项目义务、责任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报名材料
(一)相关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执业律师人数,执业律师情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 2.列出近三年以来担任法律顾问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名单以及代理诉讼案件数量等材料;3.派驻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学历、工作履历等有关材料。
(三)服务方案;(列明明细)
(四)项目报价;
(五)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纸质材料,封闭完好。本比选不接受恶意低价投标,恶意低价投标的投标无效,取消投标资格。
六、比选日期与安排
1.比选日期:因近期疫情原因,拟参与比选的单位于2022年12月9日17:00之前先行通过邮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等疫情平稳后再提供参与比选纸质资料(1正5副)。比选材料提交后均不予退还。比选小组明确比选日期后电话通知参加比选的单位。
2.中选通知:比选小组确定日期进行比选评分,现场打分。评选完成后,通知中选单位,签订《宁东管委会法律顾问团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吉林
报名邮箱:493833226@qq.com
联系电话:18209586125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宁东镇长城路企业总部大楼12楼宁东管委会办公室
附件:
宁东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