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参控股子公司管理,我公司决定对部分重点子公司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审计,现对审计机构进行公开比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 概况
对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5家参控股单位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是否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公司制度是否完善和有效执行;是否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等方面进行审计。
中选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程序,拟派项目经理需负责现场审计工作,在2023年10月15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供委托人审核,经委托人审核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二、参选单位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三)近3年具有2个类似业绩。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参控股子公司审计机构的比选工作。
(二)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3年7月21日上午10:00。
(三)参与比选地点: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8楼党员活动室。
联系人:黑忠国 联系电话:0951-5918387/17811112718
(四)参与比选控制价上限与报价有效期有关要求
比选控制价上限为56万元。报价包含交通、食宿、税金等其他所有费用。
报价有效期为自参选文件递交之日起30个日历天。在特殊情况下参选单位于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可向比选人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本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
(五)比选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被审计单位相关信息可向比选联系人了解。
(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参控股子公司审计机构比选文件.docx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