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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参控股子公司审计机构比选公告(二次)
  1. 发布时间:2024-07-10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参控股子公司管理,我公司决定对部分重点子公司进行审计,现对审计机构进行公开比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 概况

对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属1家全资子公司开展全面审计,2家全资子公司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审计,2家参股单位进行审计,本次审计将分组选择2家审计机构承担以上审计工作,具体分组见比选文件。

二、参选单位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三)近3年具有2个类似业绩。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参控股子公司审计机构的比选(二次)工作。

(二)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4712日14:00

(三)参与比选地点: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A座8楼802工会活动室。

联系人:黑先生   联系电话:0951-5918387/17811112718

(四)参与比选控制价上限与报价有效期有关要求

本次审计将5家参控股子公司分为两组,第一组费用上限24.70万元,第二组费用上限18.80万元,报价包含且不限于交通、食宿、聘请专家、税金等其他所有费用。参选人报价时需将费用分配至每家被审计单位

报价有效期为自参选文件递交之日起30个日历天。在特殊情况下参选单位于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可向比选人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本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

(五)比选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参控股子公司审计机构比选文件(二次).docx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