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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关于包保责任片区租赁办公用车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1. 发布时间:2026-03-30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 作者:

依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包保责任片区租赁办公用车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包保责任片区租赁办公用车服务项目

(二)建设单位: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

(三)地点: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A

(四)服务内容:保障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2个包保责任片区日常用车需求(每个片区一辆)。

(五)服务需求:

1.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自身的管理经验,雄厚的企业实力,承担风险的能力。

2.服务态度良好,能够快速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乘车人员财产安全。

3.车况要求:响应单位提供的车辆不能出现较大及以上的有责交通事故,车上设备完好,功能正常。

4.车辆保险: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以外,商业险为全险(其中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必须300万元;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每座必须60万元,含医保外用药)。

5.车辆费用:车辆维修、年检全部由响应单位承担。

6.车辆维修:县城内30分钟到场维修,县外区域1小时之内到场维修;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其他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

7.响应单位派遣车辆须具备良好卫生条件,保证车内无垃圾、无异味,为采购人提供舒适乘车环境。

8.维修保养须在县域内完成,且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有专业固定的维修保养定点场所。若车辆需运送至其他地方进行维修保养,由响应单位进行车辆转移并承担相关费用。

9.响应单位须负责四季轮胎的安全检测,如有安全隐患立即更换。

10.中标后车辆需按照需求运送至指定地点交付。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年。

二、参与比选资格要求

1)参选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应选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客运;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4)各参选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参选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比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报名。

三、有关证明文件

参选单位必须出具下列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参与比选的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比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租赁服务的承诺函。

6.3年以来同类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加盖公章

7.企业最终响应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8.提供近7日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9.其他优势。

比选控制价上限

车辆租赁费用控制在39600/·年以内(包含车辆折旧、保险、保养、燃料等费用)。

五、参选须知

(一)文件提交:符合本次公开比选要求的单位请于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642下午17: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宁东企业总部大楼A911报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响应文件:

1.参选人提交贰份响应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比选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加盖章,未密封的文件不予接受。

2.响应文件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3.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参选人公章或要求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均应盖章或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六、公开比选

比选时间202643星期下午14:00

(二)比选地点宁东管委会43号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生态环境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比选,并邀请监督单位(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组成)及所有参与比选人参加。

比选程序:

1.公开比选由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主持。

2.由监督单位检查比选文件的密封情况。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报价,并经参选人或授权委托人确认签字。

4.由生态环境局邀请3名专家对各参选单位的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议。

(五)比选方法: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估法,得分最高者为最终中选单位。比选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结束后30日内签订合同。

(联系人:王瑶,联系方式:15805877380

附件:

1.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包保责任片区租赁办公用车服务项目公开比选评分细则表

2.参选文件格式


附件下载: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包保责任片区租赁办公用车事宜比选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