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3-03-03
按照《预算法》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需经党工委研究后,安排用于具体项目建设。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第一批)》(宁财(债)指标〔2023〕43号),该债券资金5000万元,用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具体分配如下。其中:
1.宁东基地磁甜路改扩建工程2000万元;2.临河A区雨污分流项目1500万元;3.惟远道路给排水工程1000万元;4.槐树庄小区及周边街巷道路改造工程(老市场路改造)500万元。
宁东管委会财政金融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