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局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3-05-17

负责市级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司法等社会保障和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市级自然资源、水利、农业、林业、城市管理、文化市场、劳动保障等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统战、法制、宗教、信访工作。协调政法工作。具体职是:

1.负责学前教育、义务阶段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统筹教师队伍建设,开展教育改革和教学督导评估。

2.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工作。开展文化旅游体育资源和文化遗产开发、利用、保护,规范文化体育市场管理服务。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3.负责卫生工作。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公益性和民办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负责计划生育和人口管理服务,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4.负责民政工作。开展特殊人群的社会救助;负责儿童福利、老龄事业、婚姻登记、社会团体管理和殡葬管理。指导开展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管理;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村(居)委会选举。

5.负责司法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平安宁东建设,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司法部门落实政法工作。

6.负责市级自然资源、水利、农业、林业、城市管理、文化市场、劳动保障等监督检查。

7.负责宗教统战工作,管理清真食品、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人士,依法规范宗教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

8.负责信访工作。负责信访机制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开展社会矛盾和风险隐患预警;协调处置越级上访、非法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协调处置跨行业、地区、部门重要信访问题。

9.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协调扶持,落实符合条件人员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负责伤残病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10.负责残疾人事务。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和辅助项目,协调开展助残工作。

11.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农牧产业、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畜牧防疫等工作。

12.指导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宁东镇、宁东医院、宁东教育系统工作。

13.协调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宁东公安分局和宁东交警大队。

14.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宁东企业总部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3:30-17:00

负 责 人:唐 华

联系电话:0951-309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