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3-05-17

负责拟定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计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项规划、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对企业和项目进行生态环境监测。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工作。对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具体职是:

1.负责拟定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计划和环境功能区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或审查,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3.负责制定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恶臭、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拟定并监督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标准和清单,对入园项目开展联审,对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发展规划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意见。

5.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和环保督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负责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6.负责指导和监督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环境信访、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环保税复核等工作。

7.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示范工程,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8.指导环境监测站工作。

9.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宁东企业总部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3:30-17:00

负 责 人:  明

联系电话:0951-5918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