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站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3-05-17

负责完成自治区环保厅下达的大气、地表水、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噪声的监测任务;承担宁东地区矿山、工业污染源以及医院、学校、服务行业废水、废气、废渣监测等工作。具体职是:

1.负责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等质量监测;负责收集、储存和整理监测数据,发布宁东基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2.负责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监测,统计核算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建立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档案。

3.负责企业自行监测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完成监测方案的备案、审查和信息公开,定期开展重点企业检查考核。

4.负责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现场监测工作。

5.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交流和技术培训,承担生态环境科研课题研究。

6.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宁东企业总部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3:30-17:00

负 责 人:张丽娟

联系电话:0951-5918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