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3-05-17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工作。具体职是:

1.负责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拟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宁东基地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监督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实施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

3.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工作,建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指导开展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计上报和发布灾情信息。

4.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宁东基地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 负责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协调指挥宁东基地各类应急专业队伍,指导园区企业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6.负责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7.负责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8.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9.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和自治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划分,做好职责内工作。

10.协调宁东消防救援大队。

11.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宁东企业总部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3:30-17:00

负 责 人:卢  毅 

联系电话:0951-591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