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5-02-06
负责辖区疫情信息收集与上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疫情防控日常工作;承担辖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及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具体科室职能如下:
一、综合科
(一)负责文件流转、会议保障、宣传、信息公开、保密、投诉举报、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三)负责人事管理、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等工作;
(四)负责财务、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五)负责落实内控制度,配合各业务科室开展各类审计、督查检查工作;
(六)完成其他临时性、指令性工作。
二、传染病预防控制科
(一)负责协助制定辖区传染病防治计划,开展传染病监测预警和控制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对辖区学校、托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重点场所提供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牵头制定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相关培训、演练;组建应急队伍,开展传染病及原因不明疾病调查处置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辖区性病、艾滋病、结核病、鼠疫等重点传染病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和信息系统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辖区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的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培训、督导、考核及预防接种相关调查、疫苗针对性疾病的监测、调查和疫情控制等相关工作。
(六)完成其他临时性、指令性工作。
三、卫生健康监督科
(一)负责依法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含中医药诊疗服务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传染病防治和放射诊疗卫生机构业务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督导指导和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二)负责依法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与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放射卫生(医疗机构)、学校卫生、消毒卫生等的场所检测、业务培训、质量控制及监督执法工作;
(三)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卫生监督执法双随机监测工作;
(四)承担重大活动期间公共场所的相关卫生保障工作;
(五)完成其他临时性、指令性工作。
四、公共卫生科
(一)负责指导实施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规范和技术方案。负责辖区死因、肿瘤、伤害、慢性病及营养等慢性病相关监测工作;负责严重精神障碍疾病和癫痫等专项工作;
(二)负责制定辖区重大慢性病机会性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妇幼项目管理、日常监测、业务培训、督导、考核评估;
(三)负责落实健康宁夏战略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人群为基础的慢性病防控健康促进活动;
(四)负责辖区学校学生健康状况、常见病及健康危险因素监测的技术指导、培训、督导以及质量控制,完成监测报告;
(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指导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开展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
(六)负责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监测管理;负责碘缺乏病、氟中毒等地方病及布鲁氏菌病等防治工作;负责病媒生物监测及调查工作;
(七)完成其他临时性、指令性工作。
五、职业卫生科
(一)负责职业卫生宣传教育、相关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负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
(三)负责制定中心年度职业病监督计划,开展职业卫生和非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辖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体检和诊断机构的监督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职业病诊断及鉴定工作;
(五)负责辖区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完成其他临时性、指令性工作。
六、检验科
(一)制订和完善各种检验规程,采取各种质控措施,提高检测检验质量等工作;
(二)负责配合业务科室现场采样并开展理化检验检测、消毒与感染控制检测、病原微生物检测、寄生虫病检测、地方病、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检测、公共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监测检测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化学性毒物应急检测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完成上级疾控机构下达的检验工作任务;
(四)负责中心所有医疗废物收集、分类、消毒处置;医疗废水处置及在线监测管理工作;
(五)完成其他临时性、指令性工作。
办公地址:宁东镇中心区文萃东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3:30-17:00
负 责 人:杜宏明
联系电话:0951-4723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