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关于史晓艳等同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公示

来源:发布日期:2021-04-29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马丽等同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中专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10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郭梓萌等150名教师具备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宁教人〔2021〕43号)精神,宁东基地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拟拟对宁东学校史晓艳等同志予以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经人力资源局审核,现将聘用结果公示如下:

一、专业技术七级(高级教师)

史晓艳 王秀敏 陶海英 余学义 李小梅 张亚萍 潘志国

二、专业技术十级(一级教师)

刘淑红 张红玉 李炜炜 赵英芳

公示期为2021年4月30日至5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人员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人力资源局或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反映。

联系电话:0951-5918300(人力资源局)

     0951-3093614(派出纪检监察工委)

地址:宁东镇长城路企业总部大楼宁东基地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邮箱:1809889103@qq.com


                        宁东基地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