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东基地人才公寓首批入住人员名单的公示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4-03-22

根据《宁东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宁东基地人才公寓入住申请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初审、资料复审并按程序报批后,曹宸等4名人员符合入住条件现予以公示

1.曹宸,男,36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现任宁东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宁东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挂职),自治区选调生,系管委会2022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入住第一条,申请入住时间1年。

2.李振华,男,45岁,现任宁夏惟远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牵头负责锂电池高性能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运营工作,该项目属于2024年宁东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符合入住第三条,申请入住时间1年。

3.吕文杰,男,39岁,华东理工大学副研究员。根据管委会和华东理工大学《共建创新研究院合作协议》(宁夏华理现代煤化工研究院)约定,经华东理工大学指派、研究院聘任为副院长,服务期2年。符合入住第三条,申请入住时间1年。

4.丁宇星,男,30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根据管委会和上海流程智造科技创新研究院《共建国家流程制造智能调控技术创新中心宁东分中心合作协议》要求,受上海流程智造科技创新研究院委派在宁东分中心工作,服务期2年。符合入住第三条,申请入住时间1年。

公示时间:2024322-328日(5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0951-5918388

来信请寄:750411,宁夏宁东镇中心区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A座宁东基地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举报邮箱:ndrc2018@163.com

来访电话接待室设在宁东基地管委会人力资源局,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宁东基地管委会人力资源局举报。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请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宁东基地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个人的入住资格。


宁东基地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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