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1-01-26

各部门(单位)、宁东镇:

近期,我委集中开展了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各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普遍存在征求意见不全面、合法性审查不严格、公示备案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请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宁东管发﹝2020﹞5号)等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备案,未按规定开展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的,不得列入议题提交审议,不得签署印发。

附件:1.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2.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