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运管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19-11-21

局各科室,宁东各道路运输企业:
  为全面加强宁东基地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关于开展宁东基地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宁东管办发[2017] 49号)文件精神,决定自2017年7月至10月在宁东基地道路运输行业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 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检查相结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确保辖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使此项工作能够顺利实施,现成立宁东道路运输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如下:
  组  长: 冯 平
  副组长:  王  唯    
   成  员:  董  川  王应泉  李新民  杨华涛  孙志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科,董川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1、重点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2、重点检查各企业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
  6、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 (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7、职业病防治情况。检查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行及维护等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警示标识和告知设置、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从2017年7月中旬至10月中旬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7月10日至7月31日)。
  1、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方案要求,明确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广泛动员部署。
  2、各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 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局运输管理科备案。
  (二)集中整治,严格执法(8月1日至8月31日)。
  1、要制定检查表,明确检查内容、标准,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绝不姑息。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2、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
  3、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督查工作。各科室要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2017年8 月28日前报送局运输管理科。
  (三)强化督查,巩固提高(9月1日至10月20日)。
  1、要釆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检查。凡在抽查和暗访发现的问题,一律按上限处罚。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检查领导小组对此次检查开展实地督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科室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10月前报局运输管理科,10月27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局运输管理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大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的水平。
   (二)统筹协调配合。各科室及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意识,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全面统筹工作,明确安全工作重点,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专项治理行动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企业要全力以赴予以大力支持,确保最大程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三)强化督导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暗查督查方式,对发现问题当场查处、现场警示。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活动开展不得力、整改措施不到位、治理成效不明显的科室将予以批评并曝光。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科室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将阶段性工作以信息形式报送至局运输管理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