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安委办转发《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五个一批”工作台账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19-11-21

宁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五个一批”工作台账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25 号)《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17〕93 号)和《宁东安委办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宁东安办〔2017〕32号) 要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于每月的30日、8日、18日前,及时报送《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台账》(包括按照《通知》所附模板填报典型案例文字材料)《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台账》《联合惩戒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企业台账》《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台账》(以上5个台账以《通知》所附表格填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加盖单位印章的传真件和电子版)。
  联 系 人: 马  兵
  联系电话:17795007315  传真 0951-5918354
  工作邮箱:ndaj12350@163.com
 


自治区宁东基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