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19-11-21

  根据宁东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宁东基地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交警分局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保障宁东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宁东交警大队关于道路安全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全面开展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为辖区内的生产工作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由大队长陈仑任组长,教导员张英浩为副组长,副大队长韩大光、民警金兵、李彦霖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有效警力,在辖区开展道路安全大检查,排查道路信号灯、标线、道路指示标志等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影响正常道路交通秩序。
  (二)持续开展行动,对辖区酒驾、无证驾驶、套牌车、报废车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查处力度。
  (三)对辖区渣土车、危险品运输车以及货运车辆进行重点排查,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
  (四)继续深化交通勤务网格化工作,开展各项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力,维护辖区良好的交通秩序。
  (五)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宣传效果。主动争取各方力量开展宣传工作,普及道路交通知识,提高驾驶员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自查自改(7月10日至7月31)
  我大队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明确大检查主要任务、重点内容,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动员,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严格执法(8月1日至8月31日)
  深入企业开展检查,对重点运输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处罚措施,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要加强对企业的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9月1日至10月20日)
  大队将采取实时检查、回头检查的方式,对工作开展不力、不到位的人员通报批评并要求立即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队领导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大队领导要亲力亲为,全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主动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切实将安全生产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好做实做细,严防发生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严肃追究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严肃处理。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