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宁东基地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19-11-21

管委会各部门、各派驻机构、辖区各企业:
  为全面加强宁东基地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宁东基地又好又快发展,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25号)精神,决定自2017年7月至10月在宁东基地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检查相结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依规依纪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二、 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宁东基地辖区内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一) 企业层面
  1. 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
  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4. 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
  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5.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6. 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
  (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7.职业病防治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行及维护等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警示标识和告知设置、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
  (二) 政府层面
  1. 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情况。
  3.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的小矿山、小化工企业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4.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城市燃气、特种设备、涉爆粉尘、职业病危害、冶金、旅游设施及船舶、电力等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预防高处坠落治理情况。
  三、 工作安排
  从2017年7月中旬至10月中旬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7月10日至7月31日)。
  1.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广泛动员部署。同时,按照安全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2.各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管委会安监局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3.各单位要于2017年7月15日前将大检查实施方案,7月20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宁东基地安委办。
  (二)集中整治,严格执法(8月1日至8月31日)。
  1.各单位要制定检查表,明确检查内容、标准,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开展对标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绝不姑息。对涉及多部门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严格闭环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2.各单位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
    3.宁东基地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督查工作。各单位要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2017年8月28日前报送宁东基地安委办。
  (三)强化督查,巩固提高(9月1日至10月20日)。
  1.各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检查。凡在抽查和暗访发现的问题,一律按上限处罚。要以问题企业和高风险企业为重点,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管委会将由分管副主任带头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的检查工作适时进行督查。同时,要做好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自治区安委会将对此次检查开展实地督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10月前报送宁东基地安委办,10月27日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送宁东基地安委办。
  四、 工作要求
  (一) 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宁东基地成立了由管委会常务副书记任组长,各副主任任副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宁东基地安委办负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交流等。
  (二)开展动员部署。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迅速行动,结合本部门实际,全面行动部署,要深入现场,狠抓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单位网站、微信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大检查广泛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舆论氛围。宁东基地安委办对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执法不严的单位进行通报。各企业可以通过宁东便民热线(96123)对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