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公安分局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19-11-21

  按照《宁东基地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保障我辖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结合我辖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为创建“平安宁东”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分局成立由亢寅政委任组长,治安大队大队长贺小平、磁窑堡派出所所长段永华、马家滩派出所所长石军、刑警大队大队长杨立国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治安大队大队长贺小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收集上报。
  三、工作措施
  (一)以侦查破案为突破口,迅速形成打击声势
  1.加强对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案件的研究分析,认真摸排从事此类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并建立“黑名单”。特别要加强对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管控工作,落实工作措施,尽快破获一批现案和积案,查获一批犯罪团伙,抓获一批犯罪分子,对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2.进一步加大审讯深挖及追逃力度,在犯罪分子易于销赃的废旧收购行业中积极布建一批特情耳目,广泛收集犯罪线索,增加破案线索来源,力争“破一起、带一串、抓一个、端一窝”。
  3.紧紧盯住现行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类警情,及时出警,认真勘查现场,深入调查取证,及时开展查控堵截,快侦快破。要定期召开案件信息交流会,通过分析作案时间、手段、侵害部位等案件信息,进行适时的串并案侦查。
  (二)加强清理整顿,堵截销赃渠道
  1.积极协助商务、工商等部门摸清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的情况,取缔无照和非法收购站点,对违法收购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切实加强对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周边及沿线的出租房、闲置房和外来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流窜犯罪活动。
  3.指导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企业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建立落实专业巡护岗位责任制、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加强重要部位保护工作,提高治安防范能力。
  四、推进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分局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集中整治和打击阶段要按照方案要求,依据有关政策法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各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和考核标准,对本地“三电”专项工作情况进行自我检查考核,并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完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精心组织,强化督导,将“三电”专项整治各个环节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明确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隐患不消除,“三电”案件频发,“三电”设施损失严重的地区,要严肃追究辖区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并严格按照方案中工作任务及措施,于每月21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小结上报到分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