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管委会安监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清单

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0-04-09

  一、行政执法主体

  (一)名称: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行政执法职责权限:负责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依法监督检查工矿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等工作。

  (三)岗位组成:

  设有综合管理岗、危化管理岗、工贸管理岗、煤矿管理岗、执法监察岗、应急管理岗。共有执法人员9人。

  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岗位

执法证有效截止日期

1

卢毅

综合管理岗

20213

2

杨克峰

危化管理岗

20245

3

侯晓亮

工贸管理岗

20245

4

马仪宏

煤矿管理岗

20213

5

陈媛

综合管理岗

20214

6

张军

执法监察岗

20213

7

马成林

危化管理岗

20245

8

路占强

应急管理岗

20213

9

马三庆

工贸管理岗

20223

 

  (四)办公地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企业大楼11楼。

  (五)联系方式:0951-5918503 

  二、行政执法主要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二)行政法规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三)部门规章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四)地方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五)政府规章

  宁夏回族自治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三、行政执法程序

  1.行政许可类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2.行政检查类

  编制计划——制定检查方案——实施检查——书面记录——现场处理。

  3.行政处罚类

  立案——调查——审核——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移送。

  4.行政强制类

  (1)查封扣押

  审批——告知——执行。

  (2)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

  催告——批准——执行。

  (3)加处罚款

  告知——催告——决定——送达——申请强制执行。

  (4)拍卖抵扣罚款

  催告——决定——送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