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日期:2026-05-12
2025年是宁东基地“二次创业”攻坚突破、绿色发展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自然资源局在宁东基地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以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为主线,统筹发展与保护,系统履行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力服务保障宁东基地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2025年责任履行情况
(一)负责配合灵武市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并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责任,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维护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成果,组织编制自然资源、水利、林业有关专项规划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推动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落实情况:有序推进宁东基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配合灵武市人民政府高质量完成《灵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并取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推动构建宁东基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科学划定“三区三线”,积极争取城镇开发边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城镇开发边界指标13.08平方公里,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124.08平方公里。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和用途管制。按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加快行政审批速度和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完成平煤神马尼龙全产业链45万吨/年己内酰胺一体化项目、绿电园区光伏等24个重点项目选址,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审议重点项目方案30次142项,组织召开规委会20次,完成重点项目选址24项,办理规划“两证一书”218项、规划核实44项。
(二)组织编制宁东基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开展生态修复工程,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落实情况:启动宁东基地核心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两轮意见建议征求及专家审查,全面摸排调查宁东自然资源本底数据,识别各类生态问题,列出生态修复重点工程。推进历史遗留废弃采砂矿坑治理,核查国家下发历史遗留矿山图斑77个,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1500万元,启动灵武市宁东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三)负责对辖区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用地性质与土地权属,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不再供给建设用地;负责开展存量用地盘活处置,对未按合同履行建设义务的土地盘活收回。
落实情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不断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加快存量用地盘活利用,优先保障新入园环保类项目的用地需求。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542亩,消化闲置土地2743亩;推动新丰益、徐国机砖厂、青铝等806余亩低效用地再开发。
(四)负责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供地管理,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应当考虑土壤污染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落实情况:按照批复的《灵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执行。明确开展土壤污染联防联治,推进环境污染联防共治。目前,宁东基地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明确,园区以工业用途为主,城区以住宅、商业等用途为主,不进行交叉管理。
(五)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采矿区扬尘污染整治等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林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负责启动辖区内盗采、盗伐、滥伐林木及其他违法破坏林木、林地、草地等生态破坏事件的生态损害赔偿,负责林草地、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恢复及荒漠化防治,负责森林草原资源征占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辖区林草资源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落实情况:印发《宁东基地核心区林草保护规划》,推动规划谋划工程实施开展,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持续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林草湿监测调查、违法倾倒垃圾占林占草等各类专项行动,查处移交违法线索34处,推动历史遗留违法图斑处置销号整改;严格森林草原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各级林长及护林员完成全年巡林巡草任务,完成88个项目征占使用林草地审批手续;探索光伏产业发展与生态修复双赢模式,因地制宜推进“草光互补”,对5个草光互补项目及时下发生态修复监测提示函和工作督办函。
(六)负责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等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自然资源损害的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督促相关生态修复工作。
落实情况:开展辖区煤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的排查检查工作,联合环保、应急等部门及自然资源领域专家对已建、在建煤矸石回填暨土地复垦项目进行检查。核实查处2024年下发矿产资源领域疑似违法图斑24个,完成销号整改11个。研究制定《宁东基地管委会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工作方案》,建立宁东基地矿洞排查封堵整治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工作协调机制,压实各部门及辖区煤矿企业责任,扎实落实相关工作。全面开展矿山领域督察检查工作。根据《自然资源督察通知书》要求,开展矿山领域生态修复、违法占地、绿色矿山建设不规范等问题的督察检查,利用无人机巡飞、人工巡查、自查摸排等形式对辖区矿山及疑似盗采点进行现场摸排核实,做好执法衔接。
(七)负责统筹落实“四水四定”,严格取水管理。拟订宁东基地节约用水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牵头谋划实施重大节水用水生态调节和中水回用项目,指导和推进节水型企业及园区建设工作。
落实情况:深化落实“四水四定”任务措施,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强化取用水总量及强度管控,建立完善水资源管理及节约集约利用机制,重新修订印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水资源刚性约束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非常规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意见》,科学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并动态调整,组织开展用水权交易盘活,保障园区企业依法合规取用水,兑现园区10家企业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奖补资金6450万元,完成宁东区域矿井水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土建工程及南湖管网改造,指导南湖中水厂完成高浓盐水零排放项目可行性研究,推动园区非常规水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八)落实河湖长制,指导河湖水域及岸线管理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负责地下水统一监督管理,落实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落实情况:落实河湖长制,指导河湖水域及岸线管理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协助银川市水务局完成清水营水库原坝体拆除及沟道治理工程,开展宁东基地防洪沟道综合治理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开展宁东镇地下水排查整治工作,逐步建立台账并实施长效管理,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并按年度下达园区生态及绿化用水计划,统筹保障生态环境用水。对园区已建和在建项目实施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督管理并建立管理台账。全年完成85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71项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九)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水利、林业和草原职责范围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监督管理。
落实情况:协同相关部门开展相应工作,积极配合推进任务落实。
(十)参与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相关水文资料等,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落实情况:按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各项任务,在水污染应急响应、水功能区划编制及入河排污口管理指导工作中提供了必要的水文资料与技术支持。
二、《宁东基地生态保卫战2025年度任务分工表》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保卫战2025年度任务分工表〉的通知》(宁东环委办〔2025〕7号)文件任务分工,第二项“水环境治理能力提升行动”中第1-5条、第三项“工业固废处置利用提升行动”中第6条、第六项“宁东基地生态颜值提升行动”中第7条由自然资源局牵头推进,现将任务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高效水环境管理机制
任务一:科学合理确定中水回用定价机制,明确企业中水回用义务,鼓励大用户集中利用中水,节约用水成本,探索中水置换黄河水改革工作。
推进情况:印发《关于推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非常规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意见》,明确中水回用机制,园区再生水供应企业核算再生水处理成本,结合市场需求,配合完成再生水定价。
任务二、任务三:化工新材料产业区全面推行中水回用。在现代煤化工产业区和煤基新材料产业区推行中水回用。
推进情况:指导园区再生水供水企业制定再生水利用方案,纳入年度用水计划完成再生水供应。
(二)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任务四:统筹宁东基地南湖中水厂与国能宁夏煤业公司各煤矿矿井水利用协同发展,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
推进情况:宁东基地南湖中水厂与国能宁煤矿井水协同利用项目正稳步推进,南湖中水厂已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明确建设内容及实施方案。该项目实施后将构成区域矿井水收集、处理与回用一体化体系,实现矿井水资源在工业领域配置利用,提升宁东基地水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区域发展提供关键支撑。
任务五:制定自然降水作为绿化景观用水和消防用水办法,实施自然降水收集利用配套工程,实现自然降水高效收集利用。
推进情况:已将区域自然降水收集利用纳入宁东基地“十五五”节水规划,系统推进区域自然降水资源化利用。以镇区雨水管网新建为契机,同步布局雨水集蓄设施,保障绿化等用水环节,“打造蓄、渗、用”相结合的雨水利用系统,实现自然降水的高效收集与多元化利用。
(三)工业固废处置利用提升行动。
任务六:利用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固废开展土地整理、盐碱地改良、废弃沙坑治理,开拓以废治废新模式。
进展情况:组织实施宁东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修复治理面积共计392公顷,涉及历史遗留图斑面积273.64公顷。启动宁东基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摸排调查宁东基地自然资源现状,识别生态问题,对辖区范围内可利用于固废治理的废弃矿坑、采煤沉陷区等损毁地类进行详细调查,为生态修复项目选址用地提供科学依据,目前规划已完成两轮意见建议征求及专家审查。
(四)宁东基地生态颜值提升行动。
任务七:编制宁东基地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保护规划,助推生态园区建设,加快森林草原资源现代化建设。
进展情况:已印发《宁东基地核心区林草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按阶段推动规划列出重点工程任务项目的实施落实。
三、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自然资源局将坚决贯彻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紧扣“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空间格局、促进绿色发展”的主线,统筹保护与发展,强化系统治理与精准保障,着力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为基地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资源支撑与生态保障。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坚持国土空间规划总纲统领作用,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批复完成宁东城区和园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推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严格规划委员会议事制度,提升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完善“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实施机制,进一步加强规划批后的实施监督与管理。
(二)深化水资源集约节约与系统管控。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取水总量与强度“双控”。健全用水计划动态调整机制,推行全域水预算管理,提升企业用水效率。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加快南湖中水厂高浓盐水零排放等重点工程建设,拓展再生水、矿井水等多元利用途径。健全水资源市场化机制,探索建立规范有序的水权交易市场,引导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优化用水结构,激活存量水权流转活力。四是强化取用水监管,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严肃查处违规取水行为,筑牢水资源管理红线。
(三)强化土地林草资源保护与利用。坚持“亩均论英雄”导向,深入推进存量用地盘活专项行动,启动闲置土地无偿收回“破冰”行动,鼓励通过合作开发、并购转让等多元方式盘活存量用地3000亩以上,优先保障环保类、绿色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持续深化“土地权”改革,完善工业用地弹性年期供应、长期租赁等制度,培育土地使用权二级交易市场,推动土地资源高效配置。严格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以《宁东基地核心区林草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为引领,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高质量完成废弃矿山、煤矸石区域生态修复项目,因地制宜推广“草光互补”等生态友好型发展模式;强化林草资源动态巡查与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盗采盗伐、违法侵占林草地等行为,健全生态损害赔偿机制,提升林草资源管护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四)提升河湖生态保护与安全治理水平。加大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健全风险隐患台账;有序推进防洪规划落地见效,实施园区防洪提质升级工程,加快建设防洪沟道治理工程,积极推动上沟湾水库除险加固,稳妥处置中石化高盐水池等涉河建(构)筑物,增强河湖功能和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防汛减灾能力,强化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确保安全度汛;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建设,提升安全治理水平。